(一)征求意见稿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: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南楼经济开发区(高庄村)营口科大镁业有限公司,联系人及电话:丁文涛13941745137
(二)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:评价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
(三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(四)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:公众可通过邮件(dingwentao1985@163.com)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,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。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地址。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: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。